以案释法3 | 危险货物运单填报不规范?严查!
作为危货运输的“安全身份证”,运单不仅是货物信息的载体,更是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生命线”。2025年4月10日,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一起未规范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典型案例。该企业不仅连续两次遗漏罐体编号、容积等关键信息,更伪造运输目的地,暴露出对安全管理责任的漠视。
01
案件回顾
2025年4月10日下午,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沿海工业园区周边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盐城市**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苏JD***0/苏J***7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车运输2类危险品丙烯,但其电子危险货物运单存在多项严重问题:
罐体信息缺失:未填报罐体编号(VIN码)及容积;
目的地信息不实:填报目的地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实际运输终点为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区;
经查证,该公司上一趟次填写运单出现相同错误,不属于首次违法。
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并现场予以立案调查。
02
案件处理
经查,该公司行为涉嫌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警示提醒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运单不仅是运输凭证,更是事故应急处置的“生命线”。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正提醒:
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强化驾驶员培训,严格运单审核,杜绝“应付式填报”;
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完整:罐体编号、容积、起讫点等关键信息需逐一核对;
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对屡教不改、故意造假的承运企业,执法部门将依法顶格处罚。
执法为民,安全同行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无小事,运单填报的每一处细节都关乎公共安全。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运单造假、信息遗漏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来源: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