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
“零添加”“零蔗糖”“零防腐剂”等
“零字号”用语盛行~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门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中不得使用“不添加”“不使用”“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这意味着“零添加”类的标示现象在法律法规和标准层面被彻底禁止,新规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零添加”一般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未添加某些食品添加剂或营养成分。
“零添加”不一定更健康,需理性科学看待。
一是企业会对“零添加”化学物质的种类进行自定义,也会在“零添加”化学物质之外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成分;
二是“零添加”不排除原料可能含有某成分,导致终产品仍可能含有相关物质;
三是“零添加”易造成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的不信任。一味追求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一方面可能需通过高盐高糖、提高贮存运输条件等方式达到替代作用,健康隐患反而可能上升。另一方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均经过安全性和技术必要性评估,合理使用不会危害健康。
禁止预包装食品进行“零添加”类标示,是为了使消费者正确了解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食品相关信息的准确表达。
一要查看标签,正确阅读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着重查看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成分,而非“零添加”营销语;
二要科学看待食品添加剂,理解其合理使用对食品安全的必要性。企业只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不会对食品造成安全隐患;
三要树立减盐、减油、减糖理念,注重膳食均衡;
四要优先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品牌,避免选购“三无食品”。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零添加”类标示现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向监管人员和企业培训、宣贯新版食品标签标准,督促企业尽早尽快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对不如实标注配料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三是指导企业强化标签内容管理审核,充分利用新版标准实施的两年过渡期加快消耗旧版标签进度,杜绝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看待食品添加剂,树立正确消费理念。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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