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组织通告
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组织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管理范围
本通告中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管理范围指滨海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本通告中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管理范围中允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线路为:
1、 海油大道—六合路(海油大道至S327)—S327(六合路至G228)—G228;
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图
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图
3、海油大道—六合路(海油大道至S327)—S327(六合路至G228)—G228—海港大道—站前路—东海大道—S327(东海大道至G15高速口)—G15高速收费站。
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图
除指定允许通行线路外,本通告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管理范围内禁止通行区域的所有道路和停车场(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禁止通行和违法停车。
二、其他相关规定
本通告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其他道路通行的,可凭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原件、驾驶人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原件、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等材料)提前向交警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对违反本通告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通行证申办地址:滨海县港城路399号交通警察大队源头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84108155、84191988,也可通过“滨海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的“警民互动”模块在线申办。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日
附:滨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通行道路示意图
来源:滨海公安交警